Article 19
In force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期间,物业服务人退出,又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建设单位参照前期物业选聘方式及时选聘新物业服务人,新物业服务人进入前,由建设单位承担相应管理服务责任。
建设单位已经注销或者无法承担相应管理服务责任的,前期物业服务人退出前六十日,应当书面告知业主和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物业服务人退出前,指导、协助成立业主大会,决定管理服务模式;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进行管理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