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2

In force

专题询问的询问人应当在被询问单位职责和询问的议题范围内询问,提出的问题应当清晰明确。

被询问人应当客观准确地回答询问人提出的问题,不得避重就轻、推脱或者回避问题,不得对询问人提出反问或者质疑。

询问人在听取答复后,经主持人同意,可以就同一问题补充询问。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