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依法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应当明确规定成员大会、理事长、理事、经理的财务权限和职责,并经成员大会审议通过。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财会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设置专职会计人员,也可以委托会计服务机构代理记账。

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30,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