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辅警管理工作中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辅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严重违法违规,人民警察存在管理失职失责的,应当对人民警察依法依规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