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消防车通道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相关设施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消防车通道相连通的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场地,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不得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障碍物,户外广告牌、灯杆、架空管线、绿化景观等不得影响消防车通行和救援作业;
(二)新建、改建、扩建城市地道桥和高架桥,净空高度不得低于4.5米;
(三)商业步行街、开放经营的各类市场主要出入口的路障应当采用自动或者人工可移动式路障;
(四)城市道路、乡村道路依据相关规定设置的限高、限宽、路障等设施,在消防车通行时应当能够便利打开或者挪移。
消防车通道应当设置明显标识。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式样由消防救援机构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