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用人单位工会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由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用人单位工会有女职工十人以上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不足十人的,可以按照规定设女职工委员。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产生,也可以召开女职工大会或者女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