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2

In force

采矿权人在采矿过程中,应当向矿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报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统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应当逐级上报有关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统计报表。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