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可以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农产品进行抽查检测。
抽查检测结果表明农产品可能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且生产经营者对检测结果无异议的,由生产经营者对该批次农产品予以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生产经营者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四小时内申请复检。复检由符合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不得采用快速检测方法。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30,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