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射钉器材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完善公安机关、经济和信息化、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协同机制,加强射钉器材安全管理跨行政区域协作,协调解决射钉器材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