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豁免清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列入豁免清单的建设项目,在建设审批环节对其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指标不作强制性要求,由建设单位根据项目特点,因地制宜建设海绵城市设施。

Local Regulations · 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