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河道治理与建设应当服从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要求,维护工程安全,有利于河势稳定和河道行洪畅通。

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水库、淤地坝、涵闸、泵站以及桥梁、引道等工程设施管理单位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定汛期防洪预案,服从河道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