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临时摊贩经营的时间、区域和业态,根据需要和有关规定配套设置供水、供电和污水、垃圾收集、油烟处理等必要设施,确定管理责任人。具体划定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制定。
经批准或疏导临时占用道路或其他公共场所的摊贩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区域和业态经营,并保持场地及周围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Local Regulations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