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每届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本届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由上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Local Regulations · 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5,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