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依法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入股、联营、自营等方式,建设乡村旅游设施和开发乡村旅游项目。

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住宅,发展休闲农业、餐饮民宿等新业态。支持对农村闲置的打麦场地再利用,开发乡村旅游。

Local Regulations ·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