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法规案前,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应当在广泛深入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围绕第一次审议的重点内容对法规案提出审议意见,并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规案时,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