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3
In force商务、旅游、市场监管、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应当落实住宿业管理职责,引导旅馆、饭店等传统住宿业和民宿、露营地等新兴住宿业安全和规范经营,提高服务质量。
住宿业经营者应当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房屋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健康、治安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要求,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
引导和支持发展环保型饭店、文化主题饭店等特色饭店。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