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In force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具有包车客运、旅游客运资质的经营者和车辆的信息共享至旅游主管部门。
在重大活动、节假日、春运期间、旅游旺季等特殊时段或者发生突发事件,客运经营者不能满足运力需求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临时调用车辆技术等级不低于二级的营运客车和社会非营运客车开行包车或者加班车。非营运客车凭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运行。
旅游客运车辆、船舶应当配备内部图像采集设备及相关设施并保障其正常使用,设置显著提示标识,收集的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时限不得少于三十日。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