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省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对司法鉴定机构定期考核。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交年度执业情况报告。执业情况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司法鉴定业务开展情况;
(二)年度业务统计报表;
(三)遵守司法鉴定程序规则、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以及鉴定质量管理情况;
(四)司法鉴定文书档案管理情况;
(五)司法鉴定仪器、设备配置情况及性能状况;
(六)参加教育培训情况;
(七)投诉处理情况。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