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保护、培育、利用森林资源应当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保育结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本省以培育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为目标,对森林按公益林和商品林实行分类经营管理,突出主导功能,发挥多重功效,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