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新造幼林地、江河两岸坡地、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和其他应当封山育林的地方,由县级人民政府明确四至,树立标牌,明令公布,组织封山育林。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