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发展、人口分布、就业需求和教育发展实际等,制定本行政区域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统筹区域有关职业教育资源,优化职业学校布局。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职业教育园区规划建设,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发挥骨干和示范作用的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支持高水平职业学校、专业建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布局、行业发展需要和社会需求,大力发展新兴专业,引导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面向新业态、新职业、新岗位,广泛开展技术技能培训,加快培养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紧缺急需的技术技能人才。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