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3
In force市人民政府提出法规案后,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前,主任会议决定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有关专门委员会应当对法规案的立法必要性、主要内容的可行性和是否列入会议议程进行审议,提出意见,并向主任会议报告。
主任会议决定列入会议议程的,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法规案时,可以邀请提案人、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双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