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项目草案,需征求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意见,向市委报告,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常务委员会年度立法计划,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报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

Local Regulations · 双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