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建筑工地须设置标准围挡。泥浆、渣土、废料应当按要求排放或者及时清运。工程竣工后十五日内应当完成场地平整和必要覆盖,并按规划要求完成绿化和其他配套设施。

禁止在县城内路面上直接搅拌沙浆、混凝土。

违反本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