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起草单位在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过程中,应当深入调查研究,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有关单位、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

提案人在提出地方性法规案前,对地方性法规草案中存在重大分歧意见的问题,应当做好协调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8,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