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公民应当文明上网,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主动传播民族团结、助人为乐、扶贫帮困等积极健康的好人好事,抵制低俗、庸俗、媚俗网络内容;

(二)不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发布、传播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图文、视频,不利用网络直播等方式发布地域歧视、民族歧视的言论;

(三)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不实施侮辱谩骂、造谣诽谤、煽动仇恨、威逼胁迫、侵犯隐私,以及影响身心健康的指责嘲讽、贬低歧视等网络暴力行为,不利用弱势群体博取流量;

(四)积极参与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不利用互联网制造、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信息;

(五)其他应当遵守的网络文明行为规范。

Local Regulations · 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