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市房产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协助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教育、卫生健康、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民政、交通运输、民族宗教、园林文物、商务、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负责组织本行业、领域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并协助、配合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公安、城市管理、农业农村、数据资源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