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房屋装修应当遵守房屋使用安全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的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有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

房屋装修经营者不得承接违反前款规定的装修工程。

市房产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全市住宅房屋装修行为。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全市非住宅房屋装修行为。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装修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