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9

In force

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对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对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经营者,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重点监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

Local Regulations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