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年度立法计划包括审议项目、预备项目和论证项目。年度立法计划通过后,一般不作调整。
确需在计划外增加立法项目或者论证项目确需调整为审议项目的,由法规案提案人作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由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提出意见,报请主任会议讨论决定。
年度立法计划审议项目未按时或者不能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法规案提案人应当向主任会议作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
Local Regulations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