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充分保障财政经费对科普的投入,逐步提高科普投入水平,充分发挥财政性资金的引导和推动作用,并通过多种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科普事业。

市、区财政部门应当做好对科普教育基地的财政保障。

科普经费的使用应当加强绩效管理,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9,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