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制止、举报破坏景区生态环境、资源和设施等行为。

鼓励和支持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以捐赠、资助、开展景区生态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等方式参与景区保护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