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景区内应当依法加强噪声管理,在景点、游乐场(园)、广场、居民小区、公园、办公区、学校以及医院周边等区域内开展游乐、健身、娱乐等活动应当遵守噪声污染防治规定。

景区内的单位、个人应当按照噪声管理制度规范各自工作和活动,不得影响区域内单位和居民的工作和生活。

Local Regulations ·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