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法规案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初次审议前,有关专门委员会应当就立法的必要性、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修改意见等向常务委员会党组汇报。再次审议前,法制委员会应当就各方面反馈意见研究情况以及修改的主要内容等向常务委员会党组汇报。拟审议后交付表决的,还需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前向市委报告。

Local Regulations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8,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