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In force

法律、行政法规对投资促进和服务保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条例对民营经济发展、中小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未规定的内容,适用《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黑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