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始得举行。

代表应当出席代表大会会议;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大会秘书处应当向主席团报告代表出席会议的情况和缺席的原因。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