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0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交通运输、公安、林业等主管部门,根据畜禽运输和动物防疫实际情况,设立道路运输的动物进入本省的指定通道,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跨省通过道路运输动物的,应当经指定通道入省境或者过省境。

为控制动物疫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派人在所在地依法设立的现有检查站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临时性的动物防疫检查站,执行监督检查任务。

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收通过道路运输而未经指定通道进入省内的动物。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