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7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出租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