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本市行政区域内淮海战役红色资源的认定保护、传承弘扬等活动及其保障监督,适用本条例。

对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中的文物、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历史建筑、档案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还应当依照其规定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