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5

In force

有关部门应当结合本行业、本系统特点,明确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检查区域,加强消防安全指导和检查。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派出所等单位应当根据火灾发生的规律、特点,并结合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等消防安全需要,组织消防安全检查。

Local Regulations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