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6
In force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应当遵守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二)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三)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安装电气设备,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四)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主办人、承办人以及场所管理者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承办人承担消防安全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