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In force公共娱乐场所应当遵守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紧急安全疏散方案,设立消防安全疏散引导员,在营业时间和营业结束后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
(二)建立健全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和培训制度,员工应当掌握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具备使用灭火器材、组织人员疏散等能力;
(三)不得在营业时间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影响消防安全的施工、维修作业;
(四)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包厢、包间内,应当同步设置声音或者视像警报,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消除包厢、包间内的画面、音响,播送火灾警报,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内禁止吸烟和明火照明。
Local Regulations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