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居民生活用水应当推行一户一表,鼓励使用节水型器具。

公共建筑应当使用节水型器具,完善用水计量设施,保障用水设备、器具和管网正常运行。已建公共建筑未安装使用节水型器具的,应当限期更换。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4,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