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有关部门应当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简化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间。推进线下企业开办专区建设,推广线上企业开办全链通平台运用和“政银邮”联合服务,提供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银行预约开户、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等一站式集成服务。除依法需要实质审查、前置性许可或者涉及金融的许可外,企业开办手续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推广企业登记信息变更网上办理。优化企业跨区域迁移服务,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企业迁移后其持有的有效许可证件不再重复办理。不得对企业变更住所地等设置障碍。

Local Regulations ·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