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全市应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活动,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等应当将孝亲敬老纳入单位文化建设,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和关爱帮扶老年人等活动。
学校、幼儿园和家庭应当对青少年和儿童进行敬老、养老、助老的道德教育。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和养老服务政策公益宣传,弘扬孝亲敬老、养老助老的优秀传统文化。
鼓励各类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赠、资助、志愿服务等方式支持居家养老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