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广州空港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市交通运输、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市气象等部门以及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本市低空飞行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低空智联网基础设施和地面配套基础设施等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本市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协同有关单位制定。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28,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