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发生低空飞行安全事故的,公安机关负责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市人民政府或者事故发生地区人民政府应当指定牵头部门,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组根据需要可以协调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参与调查,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技术鉴定,依法依规认定事故责任,依职权按程序作出处理。

低空飞行安全事故调查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28,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