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In force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聚焦开发区主导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集聚创新资源,优化创新发展生态体系,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融合发展。
开发区应当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大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培育力度,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支持和鼓励引入境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创新资源,在开发区内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创新平台。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