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鼓励船舶绿色改造、使用新能源或者清洁能源驱动,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低效率的老旧营运船舶,研发和应用船舶防污染新技术、新设备,加强低碳及零碳排放替代能源技术研究,提高船舶科技治污水平,减少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鼓励使用甲醇、液化天然气、氢等新能源或者清洁能源,及配备高标准防污染设施设备的国际船舶在中国洋浦港注册登记。
鼓励货主、码头单位建立选船机制,通过选船检查和安全评估,对船舶安全与污染环境风险进行源头控制。
支持开展船舶压载水处理及监测技术攻关,推动船舶压载水处理与检测技术创新示范基地建设。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