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电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电动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
(二)遵守交通信号、标志、标线,服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人员指挥;
(三)遵守通行区域、通行时间的管理规定;
(四)在规定位置悬挂号牌并保持清晰、完整;
(五)电动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六)电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在机非混合道路上,应当靠右行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通行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4